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
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
提升全县交通文明水平
今年1月份
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科技投入
创新工作方法
在前期对非机动车违法整治的基础上
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监控技术
开展对行人、非机动车
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抓拍
并通过电话、短信等形式
告知当事人并处罚曝光
以此促进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的提升
和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
以下是近期后台采集到的部分违法照片
违法人:钱 *
违法地点:晶都大道
违法人:韩*龙
违法地点:和平路
违法人:王*阳
违法地点:海陵路
违法人:李*开
违法地点:晶都大道
违法人:刘*
违法地点:晶都大道
交警部门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,对乘车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,如果群众收到这样的短信,证明您驾乘电动车有违法行为,已被“电子眼”抓拍,就要在规定时间内,到东海交警大队依法接受处罚。
如果拒绝接受处理
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
东海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
抓拍、曝光都不是目的
希望大家增强文明守法意识
从自身做起
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、推动者和监督者
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畅通、和谐的
道路交通环境
来源:东海994
|